2016年10月3日星期一

「必得生活」 (路10:28)

保祿宗徒致書迦拉達城的人,開宗明義訓斥他們受欺騙歸向了另一福音,這裡所指的福音是猶太保守派推崇的梅瑟法律。迦拉達城的人信仰受動搖,保祿痛心疾首我是理解的,但為何他要說:「我真奇怪」(迦1:6) ,這與保祿何干?不應是這真奇怪、或你們真奇怪嗎?

福音講述那討天主喜愛的慈善撒瑪黎雅人,這奇怪的人相比恪守梅瑟法律的司祭和肋未人更具恩寵,且懂得以天主的目光憐憫那位遭遇強盜的傷者,善用了他概有的恩賜,油、酒、牲口,以及金錢為傷者全然付出,秉承了《申命紀》的教導,亦滿全了基督愛人如己的精神。所以這人必得生活!

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(路10:2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