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日星期一

愛的憑證

今天與媽媽一起吃自助午餐,老人家批評是揮霍,因為他們不喜歡冷盤食物,加上食量不多,所以總是不划算。價值不應以錢財才衡量吧!天主「所預許的恩惠:即永遠的生命」 ﹙若一2:25﹚是真實的,是無價的,因為主耶穌誕生,這許諾決不虛假。今天默想這恩典,竟感覺卻之不恭,受之有愧,很想以若翰洗者的一句來回應「我卻當不起解他的鞋帶。」(若1:27)

早前與朋友吃飯,她提及吳神父在朝聖時論及鞋子的深層意義,在《盧德傳》有這樣的記述,「從前在以色列中間,無論對於買賣或交易,為確定一事,有這樣的一個風俗:就是一方應脫下自己的鞋,交與另一方:這在以色列就算為證據」(盧4:7) 。 鞋子在猶太的傳統是盟誓的信物,洗者若翰身為耶穌的表兄,主的前驅,卻多番提及不配提主耶穌的鞋,連俯身為祂解鞋帶也不堪當。若翰自視不配,我們豈不是要更謙恭、努力不懈去追隨主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