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

堅守誡命

我很喜歡今天的《答唱詠》,「行為正直的人,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」(詠50:23) ,讀經也提醒我生活要淡泊,潔身自愛,壓制驕傲。就在吃午飯時,發生了一件事,竟有人不接受正直的人。事緣我點了雙拼湯河,蝦餅加春卷。服務員提示我雙拼要加$8,蝦餅河原價$56,春卷則要$48,雙拼是以較昂貴的一款加$8,換言之是$64一碗,另加熱飲一杯$3,我點頭且說明白。接著另一位服務員送上帳單,結算以春卷河計加$8,總計$59,我於是糾正她少計了$8。之後,我收到一張「正確」的單據。可是收銀員不久走到我面前,把「正確」的單據收回,歸還第一張帳單給我,且說並沒有計算錯誤。噢,原來人若缺乏懺悔的心和謙虛的精神,是會阻礙我成為正真的人,真令我苦惱和不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