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

「還你欠的債!」(瑪18:28)

今天是每月例會,有部門主管提出一個疑問,就是員工被派往海外公幹時的例假安排,希望能確實一星期工作,可享有1.5天假期。而老闆竟重提一陳年舊事,還開始算賬,我首次聽聞事件的來龍去脈,令我對公司非常失望。話說有一位同事在被派往美國攻讀課程時,更改機票延遲返港日期,乘機探親,公司視之為享用優惠 (機票是公司付款的),之後嚴禁同事出外公幹提早離港或延遲返港,為要人人平等,也減省人事/行政部的工作量云云。我反問,難道要同事返港後,然後自費購買機票到美國探親,就是公平嗎?真正的公平不是人人都獲得同一的分配,而是看見弱者的需要,為他們提供合適的支援。同事既然已滿全應盡的義務,延期返港對公司帶來了損失嗎?公司為何不行一個方便?這單向的管治理念,只講求公司的利益和需求,揭示了真面目,使我不寒而慄。

「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」(瑪18:3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