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燈是為驅除黑暗,愛好光明的人那會將光遮蓋著。而事實上,長期在黑暗中的人可能受不住那光,選擇「用器皿遮蓋住,或放在床底下的」(路8:16) ,這也是正常的現象。加入這公司第四個星期,作為一位合約員工,我起初以為僱傭期只有四個月,人際關係應該簡單一點。怎料當我開始駕輕就熟,也為其他員工構成威脅,同職級的同事開始刁難我。今天有兩位同事分別大發雷霆,向我示下馬威。我起初莫名其妙,之後明白這是嫉妒,皆因「凡有的,還要給他;凡沒有的,連他自以為有的,也要從他奪去」(路8:18) ,只盼望大家都欣賞光明的美,向同一目標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