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1日星期日

你是那一類?

自從由蒙古返港後,我印象中未曾完整誦念多於兩端玫瑰經,今天是首次完成了兩端。梁神父在講道中揀選了「如果惡人遠離他所做的惡事,而遵行法律和正義,必能保全自己的生命」(則18:27) 來闡釋福音中二子的比喻。

當代的猶太人只明白誡命中表面化的意思,忽略了他的精髓,信仰根基不鞏固,容易出現比喻中大仔和細仔的情況。大仔清楚且明白父親的旨意,卻有藉口不實行。這類人有可能是傳統教友,他們對於教會的敬禮一一實行,但信仰與生活分離,這是因為沒有「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」(斐2:5) ,也未能顧及他人的需要。

至於細仔,他起初不願意遵循,就如一些較為謙遜的教友,以為自己不如人,不配承擔便推辭了事。這亦代表了一些不願受誡命束縛的人,錯誤以為上主的做法不公平,成為掛名的教友。神父提醒我們不管是大仔或是細仔,要緊記父親從不放棄我們。只要我們仍承認天主為父,事事感恩,願意踏出第一步就可以了。

神父最後鼓勵我們根據主的教導,從最小的事上去生活,就會帶來更生改變。我「仍不悔悟去相信祂」(瑪21:32)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