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29日星期日

愛的心態

今早陪媽媽參與彌撒,但我遲到了。在學校門外遇見這小花貓,當時眾人正在唸垂憐誦,小花貓廻避,我仍牠拍下這照片。走進禮堂後我發現主禮的是楊主教,令我更愕然的是安貧小姊妹來募捐。媽媽在彌撒後主動走上前放下$20捐獻,我好奇地問:「妳知道這是甚麼團體嗎?」媽媽竟清楚知道是早前曾到訪的黃竹坑護老院,我便隨她作奉獻,也乘機對修女透露媽媽在這裡有不愉快經歷,修女淡然說:「我會為你們祈禱。」我憤憤不平回以一句:「我亦會為你們祈禱。」媽媽較我更懂得無條件去愛,多慚愧。



耶穌在福音中引述《申命紀》講述最大的誡命的是『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,愛上主、你的天主。』(申6:5)另一誡命是「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」(瑪22:39) 。耶穌的勸喻喚醒了我,我就是一個活於舊約的人,只著重與天主的關係,忽略要與人和平共處,也不易寛恕得罪了我的人。這欠缺使我逃避考驗,延緩了成長,失去打磨的機會,真的要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