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本打算到露德聖母堂於「恩寵聖時」祈禱,卻被媽媽打亂了計劃,因她又走到銀行搗亂,不斷叫喊被銀行某職員哄騙了20萬元;縱使銀行經理出面襄助,亦未能平息媽媽的怒火,她繼續打罵職員,又騷擾銀行的正常業務,我最終忍不住氣致電警署求助。警員得知媽媽是妄想症發作,按撫她會進行調查,然後遣發媽媽回家等待消息。媽媽就如狡猾的蛇,不相信自己的記憶有錯,也不承認一生中有犯過罪,我認為這樣的人「是可咒罵的」(創3:14),她又將要承受怎樣的處罰?
事情擾攘了個多小時,慶幸附近有一所聖堂,讓我可以參與半小時的「恩寵聖時」,今天確實是感觸良多。每當想到銀行職員這年來對媽媽的堅忍,本著以客為尊而拒絕報警求助,令我十分欽佩,也萬分感激。對於經常被媽媽滋擾而受驚嚇的客戶經理,雖然我今天能有機會向她賠不是,仍深感愧疚。願主百倍回報他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