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講:施捨,祈禱及禁食
1. 施捨(瑪6:1-4)
我們在施捨時,最基本的態度是不要因行善而渴求他人的讚美,且不可刻意讓人知道自己的善舉。「當你施捨時,不要叫你左手知道你右手所行的」(瑪6:3)。施捨要隱而不露,左手(幹壞事)不清楚右手(幹好事)的意思是一切由心出發,不要想太多;懷著真心去行善就不用顧忌、也不要算清利害、因果等關係。
2. 祈禱(瑪6:5-15)
耶穌教導我們祈禱的方法,首先是不要學習假善人,為叫他人知道。天主是光,《瑪竇》提及「暗中之父」,其實黑暗是指人未曾經驗過的奧蹟,這只是強調人不認識天父而已,黑暗並不是指魔鬼。
天父既然知道我們的需要,我們為何仍浪費時間和精神去祈禱?神父解釋這是謬誤,實質是(左手)壞思想驅使我們拒絕依恃天主;(右手)正當的解讀是我們要藉祈禱與天主聯繫起來,承認天主的恩寵,明認祂的愛。
3. 禁食(瑪6:16-18)
禁食的原則是要全心悔改做補贖,求主的寬恕。我們禁食並不是要在他人前展示,為求他人看見和獲得讚美。神父補充在舊約時代,只有施捨能帶來寬赦罪過,獲得永生。以下是相關的章節:
「祈禱與齋戒固然是善功,但秉義施捨卻超過前二者;秉義而少有,勝於不義而多有;施捨救濟,勝於儲蓄黃金,因為施捨救人脫免死亡,且滌除一切罪惡。施捨行義的人必享高壽。」(多12:8-9)
「水可以消滅烈火,施捨可以補贖罪過。」(德3:33)
「大王!望你接納我的勸告:厲行正義,補贖罪過,憐貧濟困,以抵償不義;如此你的福樂或許可得延長。」(達4:24)
祈禱及禁食固然是我們愛主的表現,但其動機往往離不開自身的利益。施捨是外向的,我們慈悲的行動應該是出於憐憫的心。神父鼓勵我們在這個四旬期把重點放在施捨上。全心(祈禱 – 選擇去幹善事)、全靈(禁食 – 以肉體的痛苦去表達對主的愛)、全力(不局限於金錢施捨,惟要予他人愛、時間,能靜心忍耐,遠比金錢施與更為重要)去愛主。
第二講:默想約納的故事
神父提出兩個問題:
1. 天主是全能的,為何仍要揀選一個膽小的先知去為祂發言?2. 約納先知為何逃避天主的召叫?
上主眷顧尼尼微(外邦人),約納認為天主此舉是罔顧正義,遂離開要逃避慈悲的神,不願與祂接觸。先知之後在船上遇上大風浪,外邦人祈禱求助,約納竟選擇睡覺。神父闡釋這是人逃避的一種方式。約納認為生命沒有意義求死,請人們把他拋進水中。可是約納求死不得,掉進一條是公魚的肚中,稍後被吐出,再被另一條母魚吞噬。聖經原文的兩條魚分別是男和女,公魚的腹腔較母魚大,暗指空間越來越小。這窘迫令約納開始祈禱,卻未真正悔改,他依然在邪路中。
尼尼微得救的原因:
「天主看到他們所行的事,看到他們離開了自己的邪路,遂憐憫他們,不將已宣佈的災禍,降在他們身上。」(納3:10)
對於尼尼微的得救,約納的反應是:
邪惡進入約納的心,「約納因此很不高興,遂發起怒來」(納4:1),再次求死。約納是否認識天主?
正義包含因果關係,慈悲是白白的恩賜,沒因果的。約納早為自己搭了一個棚,坐在棚蔭下,天主依然安排了一株篦麻為他的頭遮蔭,消除他的煩惱,這是天主白白的恩賜。然而篦麻枯萎驅使約納又求死,約納憐惜篦麻的心情,使他最終明白真理是慈悲,如父一樣。
反思:我們懂得憐惜嗎?又能在這個四旬期為他人的好處幹甚麼?還是仍無緣無故如約納一樣責怪天主?
第三講:總結 (路7:37-50)
罪婦的施捨「用眼淚滴濕了祂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熱切地口親祂的腳,以後抹上香液」(路7:38),只求表達心意,她由衷的付出贏得耶穌的大慈愛。「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,因為她愛的多;但那少得赦免的,是愛的少」(路7:47)。婦人的罪獲赦免,反觀西滿的嫉妒猶如左手讓右手知道,是拒絕主的反面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