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社康護士探訪媽媽,這定期的家訪為要了解獨居老人的自理狀況。媽媽慣常提及一些陳年往事,我清楚知道這些誤解都是源於她的偏見和猜疑,弄致眾叛親離。她扭曲了的不實記憶亦一直傷害著我,真佩服爸爸忍受了她數十年。
耶穌在福音中講論寬恕之道,對於得罪了我們的人,我們要寬恕他七十個七次,即無數次的意思。我認為人的容忍有一個限度,總不能無止境地給予他人改過的機會,每當他重蹈覆轍都憐憫他,誠心地原諒他。這當真是為罪人的好處嗎?今天《達尼爾先知書》的選經啟發了我,我只願認識我的罪過,「在全世界上成了微賤的」(達3:37)。就如小螞蟻不怕大象踐踏,明白該走的路和當行的事已足夠,再不怕受傷害和蒙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