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飽受爭議,繼上星期日大規模遊行,昨日大批群眾聚集在政府總部外、金鐘及中區一帶抗爭盼立法會撤回修例,這街頭運動之後演變成警民衝突,警方施放150枚催淚彈及發射布袋彈等清場,在新聞鏡頭所見雙方都似乎失去理智,矛盾更趨兩極化,看不到出路。不管是站在那一方,大家能否反思一下,「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」(瑪5:23)?
作為基督徒我清楚知道敬禮天主,守法律的信眾,就不應該起殺機、憤怒和辱罵他人。眾人的得救不在於個人功行或堅守法律,而是遵守天主的正義。「主的神在那裏,那裏就有自由」(格後3:17),我們也不致喪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