虧本生意
今天的福音講述瑪竇被耶穌召為門徒,法利塞人為此竊竊私語,耶穌教訓他們說:「你們去研究一下: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意思?」(瑪9:13)我也反思甚麼是法津,甚麼是公義?我在今天有否行仁愛?我於三月初購買了一只運動腕表,近日顯示屏變得暗淡,查詢後發現代理公司轉換了,我以電郵方式投訴,同時通告香港代理及德國生產商,翌日收到香港代理回覆確實履行三年保養。然而今早代理公司的客戶服務部致電跟進,聲稱顯示屏未有調光功能,且拒絕保養一事。我當刻十分氣結,卻沉著氣奉勸他與內部同事「研究一下」,溝通後再回覆我,因為反反覆覆的決定令我吃不消。我清楚職員是按照現行貨品列表回應,難道斷貨物品就喪失保養嗎?於我而言,行使保養權是理所當然,惟在代理立場他們沒有義務負責這些舊產品,虧本生意誰願意履行?就是現實的矛盾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