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

主與我們同在

今天是傳統的喜樂主日,觸動我的聖言是「凡不因我(主耶穌)而絆倒的,是有福的!」(瑪11:6)我以這節提醒自己,縱使因著信仰、公義而令其他人對我有所誤解,或者惹來反感,只要是真理,我都要堅持。神父在講道前問大家有甚麼東西能令我們的內心有一份喜樂,感覺開心?輔祭們認為能夠參與感恩祭已經是可喜的事,與神父的分享不謀而合。有主與我們共在「將盡享快樂和歡喜,再沒有憂愁和悲哀」(依35:10)。神父進而解釋在耶穌年代宣告的喜訊是奇蹟出現,「瞎子看見,跛子行走,痲瘋病人得到潔淨,聾子聽見,死人復活,窮苦的人得聞喜訊」(瑪11:5),我們或許以為這些福份與我們無關,或認為這喜訊只有一些人受惠。儘管如此,我們也會恭賀蒙福的人吧!況且,喜訊能為眾人帶來希望,給予我們對新生命的渴求。耶穌的誕生正正為世界帶來希望,我們雀躍因為生命的泉源來到人間。每當我們參與彌撒,領受聖體聖事時,要緊記主與我們在一起,懷有這喜樂能助我們跨越困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