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選經講述亞毛斯先知被放逐,「先見者,你走吧!趕快到猶大國去,在那裡糊口,在那裡講預言。」(亞7:12)港區國安法執行後,移民再成熱話。英國聲稱將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(BNO)的香港市民及家屬放寬簽證權,BNO持有人可獲得5年居留權,可找工作和就學。在英國待滿5年後,他們將可申請定居身分(settled status),再過12個月,即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。
事實上絕大部分港人的BNO早已過期,如果申請續領,手續殊不簡單。由於舊BNO的簽發日期年代已久,有機會需要提供父母的出生日期及結婚登記日期,還要副簽(Countersignature),對方要是非親屬、持有英國、愛爾蘭、歐盟、美國或其他英聯邦護照,且要是官方認可的專業人士。普羅大眾又怎會認識外籍專材。若然舊BNO已遺失,申請將更為複雜,還是留在港實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