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今天選經的這節,「除了人內裡的心神外,有誰能知道那人的事呢?」(格前2:11)昨天發生了一件事,我利用瀏覽器搜尋一個四字詞,首個彈出是我2012年的網誌,當天我記述了上司借辭不容許我申請補假,還有一項私人捐款事宜,事隔8年我本忘記得一乾二淨,竟勾起了我的痛苦回憶。連我內裡的心神都忘記的事,為何要我憶記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