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最近移民加拿大,抵埗後的首件事是購車找步,牌子與型號都與太太傾談決定好了,至於顏色他們喜好不一,太太喜歡白色,而我的朋友鍾情黃色。為了化解彼此分歧,他們分享自己的取向,原來太太喜歡白色是因為它代表正義,黑色是邪惡;而我朋友選擇黃色是毋忘初衷...... 最後他們購買了一輛深黃的房車,因為彼此認同這就是正義。保祿宗徒在今天訓斥格林多城的基督徒說:「這人說:「我屬保祿」,那人說:「我屬阿頗羅」,這樣,你們豈不成了俗人嗎?」(格前3:4)其實大家都是基督信徒,難道不能達成共識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