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福音講述耶穌在貝特賽達治好了一名瞎子,這神蹟獨特之處是分段療程,耶穌先「在他的眼上吐了唾沫,然後又給他覆手」(谷8:23),瞎子視力恢復但看不清楚,以為樹木在行走。「耶穌又按手在他的眼上,他定睛一看,就復了原」(谷8:25)。若然我是那瞎子,當知道耶穌在自己眼睛上吐唾沫,吐了一只眼睛後,我一定會問耶穌為何幹這不潔的事,拒絕祂吐另一只眼睛。瞎子卻沒有阻止,還讓耶穌繼續覆手。瞎子的行動回應了讀經一的教導,「每人都該敏於聽教,遲於發言,遲於動怒」(雅1:19),直接指出我的錯謬,太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