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uis完成了最後一天的工作,離開服務18年的公司,雖然長期服務金與強積金對沖所剩無幾,他成功獲發18年大假補償。這數天在補償爭拗中情況突然逆轉,僱主態度180度轉變,多得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的指點,讓我們明白僱員不獲發放年假,僱主是違反勞工條例,有可能要判刑。Louis即使遺失了僱傭合約,強積金供款是證明,更重要的是⋯就如主耶穌有主為祂作證,「如果我為我自己作證,我的證據不足憑信;但另有一位為我作證,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證足以憑信。」(若5:31-32)